检察文化,是确定检察机关宗旨、方针、目标和体制的载体,又是塑造检察官人格信念和行为准则的熔炉,外显于检风检貌,内隐于干警心灵,对检察事业发展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因而必须重视发展检察文化,在检察系统营造浓厚检察文化氛围。
文化的核心是精神,文化建设的根本任务是树形塑魂,打造精神,凝聚人们的共同精神追求。团队精神是一个集体在创造性实践中激发出来的,为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是这个集体的精神气质、精神风貌的综合反映,也是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在这个集体中的具体体现。基层检察机关必须把锻造和弘扬团队精神,作为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的十分重要的任务,从而在检察机关内部产生一种强大的凝聚力和推动力。在营造团队精神中,要用符合时代发展要求和历史进步潮流的司法理念、价值观念来规范、协调检察干警的思想认识,在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把握时代要求,同时注重调动和发挥检察干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干警围绕共同的目标努力拼搏。作为基层院,我们围绕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宗旨,结合争创文明单位和先进检察院的要求,在实践的基础上,提炼总结出“勤政廉洁创文明,秉公执法争一流”的杨检精神,深深烙印在每个干警的心灵,并作为新进人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代代相传。我院曾连续六次蝉联市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
检察机关的检察文化不是凭空产生也不是自发形成的,它是在检察机关长期的执法活动中,由其特有的价值观、执法理念、行为规范等逐步形成的一种个性文化,是检察机关区别于其他机关的重要标志。从基层检察院的特点看,当前检察文化建设应当重点突出:深入贯彻检察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健全和完善科学的检察工作规范;加强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不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检察文化内涵的多样性,决定了检察文化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也需要用不同的载体、空间来支撑和发展不同的检察文化形式及其内涵。实践中,我们从精神、制度、物质、行为等多方面着手,依托不同的载体,积极推进检察文化建设,构建检察文化体系。在精神文化建设上,我们通过大讨论的形式,提炼总结出了杨检精神,在建院五十周年时,我们再次组织大讨论,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赋予杨检精神以新的时代内涵,并建立了院史陈列室,用典型事例彰显和传承杨检精神。在制度文化建设方面,我院较早全面系统地制定了检察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办案质量评价保障制度,并将制度编印成册,全院干警人手一本,对照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办案工作质量的提高。在群众性文化建设上,我们每年开展“检察文化月”活动,至今已举办十二届,并建立了读书、书画、摄影、棋牌、乒乓球、羽毛球兴趣小组,组织经常性活动,陶冶了干警情操。在学习文化建设方面,我们通过开展创建学习型检察院的系列活动,为干警搭建学习的平台,如建立培训中心、图书资料室和电子阅览室;每年举办业务骨干培训班;鼓励干警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班,引导干警业余自学,自我充电,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知识竞赛、岗位练兵、检察调研、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技能;通过建立具体的学习考核、评比标准等学习激励机制,激发干警的学习热情,努力营造学习的氛围。
(本文作者为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