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罪犯的家属,得知自己的亲人被依法判决后,给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送来了锦旗,上书“秉公执法、热忱服务”八个字;
一个罪犯,得悉自己因“非法拘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后,给检察官和法官写了悔过书,表示“坚决认罪服判,彻底与罪错决裂”;
一个罪犯,当他刑满释放后,找到正在“避风头”的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向他们晓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大义,矫正他们心存侥幸的心理,结果3名犯罪嫌疑人放下思想包袱,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不是影视剧中编撰的情节,而是实实在在发生在现实社会中的真实事件——
锦旗表扬的单位,就是闸北区检察院;
那个表示坚决认罪服法、刑满释放后又规劝他人投案自首的,就是曾经失足的田林贵。
报案 有人绑架了我丈夫
案件的发生,是在2006年的秋天。
那年的9月17日,晚8时许,闸北公安分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自己的丈夫李某被人绑架了,绑架者还在电话里“要我准备好3万元人民币,打入银行的信用卡帐户。”
报案的女子说,绑架者在电话里威胁她:如果不准备好3万元钱,那就只能等着接收李某的尸体吧。
9月19日,被人绑架的李某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安然无恙地回家了。根据他的辩认,公安机关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田林贵,随即对田林贵展开了网上追逃。
2006年9月20日,田林贵落网。
面对办案人员的询问,田林贵道出了绑架李某的前因后果——
追款 拘禁债务人依然未要回钱
“我叫田林贵,原本经营一家小加工厂,日子虽不富裕,但也像其他小老板一样过着惬意的生活。我一向遵纪守法,在经营小加工厂的过程中也是诚信经商。
“为什么要拘禁李某?”办案人员问田林贵。
“事情的起因是,一个叫凯龙的人,拖欠了我3万多元的货款,最终导致我的小加工厂因资金周转出现困难而倒闭。为了追讨这笔货款,我数次找寻凯龙,可他总是对我避而不见,我是又焦急又毫无办法。”
“也许是天无绝人之路吧。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得知凯龙的妹夫李某在保德路上开了家建材店。找不到凯龙,打到他的妹夫,向他追讨欠款不是一样吗?有了这样的念头,我决定把李某骗出来,把他拘禁到江苏的老家,以此让凯龙还我的钱。”
在田林贵的悉心策划下,一幕非法拘禁他人的戏开场了——
“2006年9月17日的下午,我来到李某的店里,谎称有房子在装修,需要厨房建材,并约老板去量尺寸,约好下午5点半左右来接人。下午6时左右,我和弟弟又来到那家建材店,在留下了地址和手机号码后,我们就带着李某乘上事先叫好的黑车离开了。那个地址是假的,手机号码是我老婆的。”
“上车后,我们直接开往佘山。路上我就告诉李某他是被骗出来的,我找他并不是要装修什么房子,而是为了他舅子凯龙欠我钱的事。我对李某说,现在要么你把钱还我,要么你把凯龙的去向和联系方式告诉我。”
“到了佘山,我们换上我自己的桑塔纳,把李某带到了江苏兴化的老家。通过我的两个老乡,我们在大丰县的刘庄镇找了一间农民房子。这中间,我一直叫李某联系他人找钱。可是一直到18日晚上,问题始终都没能得到解决。我弟弟和两个老乡都向我提出,这样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最后大家决定由一个老乡开车送李某到车站,让他自己坐车回家。”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经过。”说完曾经发生的一切,田林贵心头顿觉轻松了不少。
求情 家属恳请从轻发落
自从2006年9月20日田林贵落入法网后,他的家属感到田林贵“实在冤得慌”,几乎天天都要给承办此案的闸北检察院的检察官打电话,在电话中述说田林贵的“冤”,诉说自己内心的疑。
不仅如此,他们还时时到检察院来访,叙说田林贵办厂不易,声讨凯龙拖欠货款给田林贵造成的无可挽回的损失,痛斥凯龙的失信和无情无义。
或许觉得,这些尚不足以成为让田林贵从轻发落的“重磅炸弹”,田林贵的家属还给承办检察官、法官发来了“求情信”。
求情信中说:“田林贵通过自己的技能、诚信,开了一家小加工厂。当生意好的时候,被凯龙拖欠了3万多元钱的货款,导致他的加工厂于2006年5月倒闭。家属希望检察院和法院能给田林贵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同时考虑到田林贵平时无任何犯罪前科、老老实实做人的面上,对他的处罚能够轻一点。
办案 检察官彰显“宽严相济”理念
面对田林贵家属无数次的来电来访,面对田林贵家属的求情信,承办此案的主诉检察官徐鹤鸣、陈苹等人,在详细调查了案件发生的来龙去脉,在多次提审了田林贵后发现,田林贵的弟弟田小贵、他的两名老乡也参与了非法拘禁,属于共同犯罪,应当受到刑事处罚。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承办检察官又发现,此案发生前田林贵遵纪守法,诚信经商,还曾有过见义勇为的行为。正是因为凯龙拖欠了他近4万元的货款,最终导致了他加工厂的倒闭。在多次寻找凯龙未果的情况下,田林贵采用了极端的方法,将李某非法拘押到江苏老家,想借此向凯龙催讨欠款。而田林贵的弟弟田小贵以及两名老乡,从前也没有前科劣迹,纯粹是为了帮助田林贵而实施了协助转移李某、提供关押场所、协助看管等行为。
“田林贵等4人主观恶性不深,未造成很严重的社会危害”——这是承办检察官达成的共识。
基于这样的认识,承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多次向田林贵的家属晓以大义,阐明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家属配合做田林贵及其弟弟、老乡的思想工作,积极劝说他们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当家属劝说未果,承办检察官又果断发出追诉通知书,要求公安机关网上追逃田小贵等3人。
与此同时,闸北区检察院的检察官继续要求田林贵及其家属和田小贵等人取得联系,向他们传达法律规定和刑事政策,希望他们迷途知返,投案自首。
在依法起诉田林贵的时候,结合本案事实、产生的社会危害、案件发生的特殊原因,再结合田林贵平时的表现,承办检察官建议法院量刑事能充分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田林贵作出罪罚相当的刑事处罚,以实例让他的弟弟、老乡和家属理解,什么是“宽严相济”。
悔过 法律常识缺乏导致犯罪
在记者的采访笔记本上,记录着田林贵被捕后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的后悔。他的后悔,写满了整整3页纸,记录的是自己的反省:
“亲人的悲呼唤使我猛醒,今天自己的下场正是自己一手造成的,正所谓自己酿的苦酒自己喝。当年迈体弱的双亲以及妻儿最需要我的时候,我却不能尽一份为人子、赡养老人的责任和孝心,不能尽一份为人夫、为人父的义务和责任!……入狱以来,在办案人员的帮助下,通过对各类法律、政策的学习以及自己的反省,我对自己的犯罪危害性有了更深层次、更彻底的认识:正是由于自己的犯罪给别人带来了经济和精神上的伤害;由于我的犯罪,扰乱了正常的社会治安;由于我的犯罪,给自己的家庭和亲人们带来了精神上和物质上的双重打击。由于自己法律常识的缺乏和法制意识的淡薄,最终使自己铤而走险,采取了偏激的行为,使自己从一名原先的受害人转变为一名害人者。痛定思痛,我决心在今后的人生中努力学习法律知识,不断武装自己的头脑,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去年岁末,闸北检察院以田林贵犯有“非法拘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1月,闸北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林贵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田林贵案发后的悔罪表示的观点可予采纳。据此,依照《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田林贵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行动 现身说法 规劝弟弟、老乡自首
时间过得飞快,8个月的时间转瞬就成为了过去。
走出高墙铁窗,重新呼吸到自由的空气,田林贵一方面深深忏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一方面为自己亲历“宽严相济”的公正司法刑事政策而庆幸。
此时此刻,他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
实践自己曾经立下的誓言,找到正在“避风头”的弟弟小贵和老乡,劝他们投案自首。
以下是记者摘自田小贵的笔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田林贵有效的劝说工作,反映了田小贵心灵受到的震动――
“我哥哥这次因为非法拘禁被判了8个月的型,今年5月刑满释放。出来后没多久,他找到我的舅舅和姑姑,要他们一起劝我去投案自首。我哥哥说,侥幸心理是存不得的,犯了法就要承担犯法的代价。我哥哥还以身说法,证据检察官在办案时都很实事求是,法官判案时也很实事求是。在我哥哥和舅舅、姑姑的劝说下,我就到公安机关自首了,希望给我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今年6月8日,田小贵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6月15日,田林贵的两个老乡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翻阅他们的笔录,记者发现,之所以3人都能到公安机关自首,田林贵所起的作用无法否认,因为3人共同的陈述是“田林贵的经历,给了我们启发,只要主动坦白就会有出路。”
采访即将结束之际,主诉检察官徐鹤鸣告诉记者,在他近20年的检察官生涯中,罪犯家属能够给检察院送来锦旗,在他的记忆里只有两次:“一次就是这次,还有一次是在很久以前,送锦旗的原因也是家属认为我们执法公平。”
对年轻的检察官陈苹而言,遇上罪犯家属送锦旗的还是第一遭;
“我很欣慰,因为这是对我们检察官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办理案件的最实在的肯定。”
“刑罚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刑罚的目的是为了挽救犯法者,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针对田林贵一案,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使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徐鹤鸣检察官告诉记者,目前该案件的最新进展是:田小贵等3人投案自首后,都处于取保候审阶段。上海法治报 2007.8.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