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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检察机关建立办案配套机制 为失足少年开启“绿色通道”
 
  (2007年11月20日)
 
 
 

 

   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本市区县检察院有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区法院有少年庭,今后公安机关也将成立未成年人案件审查组。记者昨天获悉,本市各公安刑侦部门和检察院将联手建立办案配套机制,用“专门审查组”模式办理未成年人案件。

  据悉,这项办案配套机制已在杨浦公安分局和杨浦区检察院进行了3年试点。这两家单位制定了“非羁押措施可行性评估”制度,公安分局在对未成年疑犯取保候审前,仔细评估风险,并与检察院协商。如果风险较低,则尽量不逮捕,同时引入社工进行帮教。去年,取保候审的62人无一人脱逃或重新犯罪。

  在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中,为了防止未成年人受到“感染”,区公、检双方实行分案审查工作制度,在公安侦查阶段即开始分案,随后分案报捕、分案起诉、分案审理。

  为了减少未成年疑犯的羁押时间,区公、检机关还开辟了一条快速审理此类案件的“绿色通道”,并将通道与法院少年法庭“对接”,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疑犯认罪悔罪的简单案件适用快审机制。去年,杨浦检察院共有22起案件实行快速审理,从刑拘到公诉,平均办案时间仅48天,“提速”约50%。

  公检配套机制建立后,办案质量也进一步提高。区检察院前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15件,较上年下降37.5%;去年退回补充侦查14件,比前年下降4%。解放日报   2007-06-13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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