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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管坏”的孩子
 
  (2007年07月31日)
 
 
 

 

儿子在学校闯了祸,父母让他辍学在家;儿子在家里闯了祸,父母给他安排工作;儿子又在单位闯了祸,母亲辞职回家专门“看管”他。越“管”却越管不住,儿子干脆离家出走。这个任性的儿子,便是本文的主人公于小军,17岁,不久前刚被闵行区检察院以抢劫罪提起公诉。他抢到的现金只有25元,抢到的手机转眼就被骗走。

  堕落网吧辍学回家

  两年前,读初二的于小军迷上了网络游戏,一有空就泡在网吧,父母给的零花钱根本不够用,于是动起了歪脑筋。他对班上身材瘦弱的小王说要保护他,并收取一点“保护费”。小王没有吱声,小军一拳打在他的胸部。老师得知此事后,向小军的父母反映。父母感到很没面子,又怕儿子继续闯祸,竟从此把小军关在了家里。
  不久,小军父亲通过朋友帮忙,给儿子找了一份工作———到民工子弟学校当安全员。收入虽然微薄,但至少能让小军感受一下工作的艰辛,培养他的社会责任心。谁知小军把挣到的钱又全部花在网络游戏上。民工学校因管理问题关门,小军第一次“失业”,又得向父母要钱打游戏,又得忍受没完没了的唠叨。
  之后,父母又介绍小军到麦当劳做服务员。他羡幕同事有一支漂亮的水晶笔,趁她不注意时,把这支笔悄悄占为已有。主管得知后,立马将他开除。
  接连不断的“丑事”在儿子身上发生,小军父母既生气又苦恼。母亲决定,辞了自己的工作,专心管教儿子。去年下半年,在居委会的帮助下,小军母亲以儿子的名义申请到卖报纸的工作,还给儿子买了一辆电瓶车,方便他到邮局拿来当日的报纸到报摊出售。可是,小军对这份工作压根没兴趣,报纸经常积压。母亲一面帮他卖完剩余的报纸,一面苦口婆心地教育他。小军露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心里却不停地咒骂。
  今年元旦,小军又躲着母亲到网吧打游戏,卖报纸的事干脆弃之不管。母亲冲进网吧,揪住小军狠狠批评了几句。小军一气之下,背了个包出走,急得父母到处找他。

  离家出走伸出恶手

  在家只有父母的唠叨,在外却可以自由自在。可小军显然还不具备独立生存的能力。出走时带在身上的钱很快在网吧花得只剩下几十元,小军开始盘算到哪儿去“弄钱”。
  12日上午,小军咬咬牙付了15元买了把尖刀,决定去铤而走险。第二天下午,他走进一家窗帘店,号称自己要“买布”。
  休息天,正式员工都回去了,留在柜台上的是布店老板的亲戚小丽,才16岁。她还真以为小军是来买布的,便起身热情接待。小军扫视了整个店面,发现除了他只有小丽一个人,便和她闲扯起来。
  10分钟过去了,没有一个客人进来,也没有一个路人经过,可小军还是不敢下手。他走出店门,东看看,西看看,定定神。5分钟后,再次走进那家布店,佯装对小丽说要挑选三种不同花色的窗帘,小丽领着他去看货时,小军突然拔出身上那把15元买的尖刀,一手勾住小丽的颈部,一手用刀尖指着她的鼻梁:“我急需用钱,你老老实实拿出来,我就不会伤害你!”
  小丽颤颤微微地回答:“今天一笔生意也没做到,哪里有钱呀。”小军不信她的话,把她拖到卫生间,绑住她的双手,从她上衣口袋里摸出25元现金,又用劲抢走了她手上捏着的一部手机。
  逃走前,小军用刀顶着小丽的胸部威胁说:“你也太穷了,就这点钱。如果我被抓,也不过拘留几天。不过,如果我知道是你报案的话,出来之后一定会找你算账!”
  小军离开后不久,小丽便自行将绳索解开,把刚才的遭遇告诉了老板。老板旋即报案。

  丢了赃物走投无路

  警方从小丽那里获取了于小军的体貌特征后,对小丽被抢的一部手机展开侦查。
  小军撒腿奔出窗帘店,跑了好一会儿才停下,顿时觉得饥饿难耐。经过一家小饭店,小军冲进去一阵猛吃。结账时,服务员问他收80元。小军摸了摸身上所有的口袋,只有30多元现金。他随手拿出一张磁卡骗服务员:“这张卡上有200元,先押在你这里,我出去拿了钱马上回来换。”服务员还没听懂他是什么意思,小军便一溜烟跑掉了。
  他躲进一家浴场,打算洗个澡,再留在里面过夜。刚躺进休息室,把玩着抢来的手机,边上的一名中年男子便对他说:“小兄弟,我是一家建材店的老板,刚才联系业务时,我的手机没电了,你能借我打个电话吗?我肯定会付你钱的。”小军正愁没钱付浴资,便爽快地把手机递给中年男子:“喏,我借给你,一次50元哦。”那个“建材店老板”满口答应,接过手机,一边拨着电话号码,一边往浴场外面走。过了1个小时,还没回来。小军急了,冲到外面,人影都没有,只见一盏盏冷酷的路灯发出灰暗的光线。
  山穷水尽,小军只好打了一个电话给妈妈:“我想回家。”家里的门永远对他敞开,家里的床永远是温暖的,可惜小军没有多少时间享受。116日上午,警方赶赴小军的家中,将正在睡懒觉的于小军抓获。

  未成年人犯罪:“和”为贵

  承办于小军案的检察官说,未成年人犯罪往往是多种原因造成的“并发症”,其中,父母的责任尤为重大。小军的父母只懂“管教”,却不知如何与儿子沟通,精神上越来越疏远,最终导致缺乏引导的小军走上邪路。
  正因如此,“教育、感化、挽救”是我国在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时一贯坚持的原则。要不是小军的犯罪情节太过恶劣,作为初犯的他,很有可免于刑事处罚。

  聋哑小偷获刑事和解

  今年1月,17岁的聋哑学生小洋趁着学校放假,来到河南某县城探访姐姐。大街上,突然有4个陌生青年蒙住小洋的双眼,把他推进一辆面包车,一路颠簸来到上海。青年搜去了小洋的聋哑人残疾证书,威逼小洋帮他们干活:“只要偷满3万元就放了你!”挨了一顿拳脚,小洋终于屈服。
  2月,小洋被带到闵行区罗锦路,在同伙的掩护下,撬开停在路边的一辆轿车的车门,拎走副驾驶座上的皮包。正当此时,轿车警报器响起,同伙抢过皮包迅速逃跑,而小洋听不见警报声,仍木楞楞地晃动在车前。车主闻声奔上前,将他抓获。
  案件被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负责办理该案的检察官仔细了解了小洋的情况,又让他做了心理测试的题目,确定他再犯的可能性极小。只要被害人不再要求对他刑事处罚,按照有关规定,检察院可以通过刑事和解的方法对小洋从宽处理。
  在检察院的协调下,小洋的父母专程赶来把小洋盗走的钱当面交给车主徐先生,先生表示可以原谅小洋,于是一份不起诉决定书送到了小洋的手上。

  “恢复性司法理念”

  近日,闵行区检察院首推“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得到被害人充分谅解的情况下,对一名失足少年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少年完全自由地回到了家里
  去年12月的一天深夜,17岁的小俊参与了在新镇路某小区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活动。小区保安抓获了小俊等3人,当场缴获两辆电动自行车,价值人民币3000余元。检察官经过分析,认为小俊的失足是交友不慎造成,而他的父母是个体老板,平时只顾生意,疏于对孩子的教育。事情发生后,小俊的父母深感内疚,他们希望检察官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促成小俊向受害人王阿姨真心赔罪的愿望。
  检察官亲自上门做工作,获得了受害人的理解。日前,小俊在父亲的陪同下,面对王阿姨,拿出了经过几天认认真真写成的“致歉书”,双手送到她手上。女士看着稚气未脱的小俊,大度地让他“忘记过去”,并语重心长地劝他珍惜自己的前途。
  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坐在一起,商谈如何处理犯罪后果以及案件对未来生活的影响,这超越了传统的刑法目的。这种以协商和解与赔偿为特征的“恢复性司法”理念,正在成为全球化的趋势。
《申江服务导报》2007530


  (文中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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