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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3岁的孔雁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处的一名检察官。虽然她尚年轻,但却在公诉岗位上奋战了十二年。
1996年7月,孔雁从华东政法学院毕业进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工作,怀着对公诉工作的热情,以她的忠诚和勤奋开始了检察生涯。由于她的勤奋、刻苦和钻研,几年来,荣誉接踵而至:2000-2001年度被评为市级机关团工委“优秀团员”;2003-2004年度获市“三八红旗手”称号;2003年度、2007年度被两次评为院优秀公诉人;日前又在“上海市检察机关第八届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中又荣获“上海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荣誉的背后是她任劳任怨、踏踏实实的努力。
她平时注重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践行新时期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公正执法,文明办案。
她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公诉工作的生命,审查案件时细致入微,慎之又慎,做到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环环紧扣,说理张驰有度,将法律规定正确运用到每一个案,努力实现着法律的公平和正义。出庭公诉中,她冷静、完整地归纳案件事实,理智、透彻地表明法律主张,充分展示着当代女检察官以理服人的坚定信念和公正执法的风采。
她深谙自己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注重金融、证券等专业知识的学习更新和办案实践的积累,所撰写的论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白研究》被《人民检察》刊用,被法律出版社出版的《检察理论与实务纵横谈》一书收录,并获2006年上海市检察机关优秀调研成果鼓励奖;撰写的案例《公司擅自进购并销售境外书刊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被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刑事案件研究与司法问题释疑》一书收录。
新的荣誉,新的起点,孔雁以她谦虚好学、勤恳踏实的作风在公诉岗位上一步一个脚印地诠释着社会正义,书写着自己的检察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