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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通报去年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情况
 
  (2007年01月23日)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邹传纪副检察长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有关情况

 

1月22日,上海市检察院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检察机关2006年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情况,以及新的一年在反贪查案方面的新举措。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邹传纪副检察长在会上介绍了2006年本市检察机关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五大特点:

一、查获案件数量增加。共受理属管辖范围的举报2665件,立案侦查涉嫌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446件、495人,案件数量同比上升10.9%;其中大案409件,占91.7%,副处级以上干部要案81件(包括5名局级干部)占18.2%。例:张伟民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案。原嘉定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张伟民,2004年至2005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公款199万余元。1995年至2005年,张伟民在先后担任上海市烟草专卖局嘉定分局局长兼区烟糖公司经理、区供销合作总社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贿赂352万余元。2005年间,张伟民在担任区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期间,以妻子潘学华(另案处理)名义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帐户,存入巨额外币存款,未按照国家规定向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后又转汇至美国,隐瞒了境外存款事实。案发后,侦查机关从境外帐户内查获折合人民币344万余元的港币及美元存款。此外,侦查机关依法查获张伟民银行存款、房产、股票等巨额财产,经查其中1300万余元不能说明其来源合法。案件由嘉定区检察院侦破后,市检察二分院以贪污、受贿、隐瞒境外存款、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去年底法院一审宣判,认定张伟民构成指控的全部事实和罪名,决定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张伟民数罪并罚中的隐瞒境外存款犯罪,是本市查获职务犯罪案件中第一起这类犯罪案件。

 

市人民检察院新闻发布会场景

 

二、查获一批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同时加大了对行贿案件打击力度。共侦破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商业贿赂案件219件。占全部案件的49.1%,其中大要案198件,占商业贿赂案件90.4%。目前侦查终结194件。共立案侦查行贿案件47件,同比上升6.8%。为加大打击力度,本市检察机关已经建立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例:王金和受贿罪案。上海市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金和于2003年至2006年,在负责、主持本公司有关工程发包、承建等业务活动中,先后收受有关单位贿赂120万元,虹口区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王金和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金和有期徒刑9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7万元。

 

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阮祝军在新闻发布会上

 

三、国有企业仍然是案发最多的领域。在查办的贪污贿赂案件中发生在国有企业的案件有237件,占53.1%。周国强等贪污受贿罪案。原上海航天物资供销总社下属上海天资汽车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周国强、副总经理陈少华,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利用全面负责公司生产、销售、采购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与上海逸汇电器有限公司进行采购业务活动中,伙同原逸汇公司总经理马林荣,副总经理朱德明,以及原上海逸东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董事长刘连生等人,以设立公司、虚增销售环节的方法,截留上海天资公司的公款共计57.3万元后,予以私分侵吞。另外,周国强、陈少华还利用全面负责天资公司生产、销售、采购等工作的职务便利,在向业务单位采购产品过程中,分别收受业务单位好处费人民币12万元。

2006年9月20日,周国强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陈少华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受贿罪处有期徒刑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万元。马林荣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刘连生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朱德明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

 

市检察院第二新闻发言人朱柏辰在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加强境内外司法协作,一些潜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落网。在有关部门配合下,追捕到案7人,其中潜逃境外的有2人,这两人先后从南非和美国回沪投案自首;全市检察机关在反贪查案工作中共追缴赃款赃物计8507万元。协助外省市检察机关的协查申请395件,追捕到案职务犯罪人26名。在全国检察机关追逃专项行动中,上海名列第二位,普陀区检察院被高检院、公安部评为追逃专项行动先进单位。

五、当年立案当年侦查终结的案件,已经向法院已提起公诉274件285人,法院已判决202件209人,均作了有罪判决。办理案件质量已经连续数年位居全国前列。

 

市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陈世盛在回答记者提问

 

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邹传纪副检察长还介绍了新一年上海检察机关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的重点和主要措施2007年上海检察机关办案的重点是:一、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进行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案件;二、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重点领域中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三、严肃查办与黑恶势力相牵连的职务犯罪,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严肃查办发生在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以及国有企业重组、改制、破产和经营活动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五、积极查办发生在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中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案件;依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职务犯罪案件,特别是社会保障、征地拆迁、医疗、就业、就学等涉及人民群众直接利益的领域中发生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等严重侵犯人权的犯罪案件。

 

 

女记者在新闻发布会上提问

 

电台记者南飞在提问

 

<<法制日报>>记者刘建在提问

 

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改进查案方式,将增强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不断加强和完善侦查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领域案发规律、特点的研究,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案件线索移送和工作联系制度,拓宽案源渠道;进一步健全侦查工作一体化机制,在区县院之间案件线索、情报信息共享,努力保持查案力度。

新闻发言人邹传纪副检察长最后通报了反赎职侵权局更名一个多月来的主要情况:自去年12月本市反渎职侵权局正式更名后,经媒体报道在社会引起较大反响,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举报信和来电询问大量增加,据统计一个多月来收到举报40件,比平时增加了近一倍,数量大量增加,反映了群众参与反渎职侵权的积极性很高,同时也发现群众对这项检察职能还不了解,在这些举报中,属于渎职侵权案件线索仅7件,其中涉及政法机关4件、行政执法机关3件,另外33件均不属于渎职侵权案件线索。对7件属于渎职侵权案件线索目前正在初查过程中,其余的线索已转相关部门分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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