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 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金
在“举报宣传周”活动期间,本市检察机关适用新修改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对67名署名举报有功人员进行了奖励,奖励金额达10万余元,其中有2名举报人分别获得了1万元的最高奖励金。
奖励举报有功人员是检察机关打击职务犯罪,鼓励群众举报的一项重要措施。给予举报有功人员适当的物质奖励,这既是对他们行为的肯定,也是对他们承受一定精神压力的补偿。为进一步依靠和鼓励群众举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行为,增强群众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拓展职务犯罪举报线索,本市检察机关于今年4月26日出台了新修改的《上海市检察机关奖励举报有功人员办法》(下称《奖励办法》。)
新修改的《奖励办法》将原来最高1千元的奖励金提高了10倍。凡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署名举报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一经检察机关侦查属实,并由人民法院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生效后,本市检察机关将根据举报查实的内容及案值等情况,最高给予1万元的奖励金。
去年9月,因群众举报,本市某设计研究院工作人员薛建耀被法院以贪污公款881万元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日前,查办此案的黄浦区检察院根据该案举报人所作出的贡献以及涉案的数额,给予其1万元的奖励金。
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
据不完全统计,在近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受理的管辖内举报线索中,匿名举报占到了70%以上。而在本市检察机关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中,署名举报占到了70%,匿名举报只占到了30%,可见,署名举报的质量要远远高于匿名举报。因此,检察机关提倡和鼓励群众署名举报,不仅有利于及时、有效地惩治职务犯罪,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也便于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和奖励举报有功人员。
自2004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举报网站”开通以来,市检察院共受理检察机关管辖内举报线索178件,占网上举报信息的43.5%,其中立案的仅2件。相比传统的来信、来访、来电等举报方式,网上举报线索不仅数量少,而且质量也不高,举报内容比较模糊、空泛,举报基本信息填写不规范。主要原因是群众对网上举报的安全性存有疑虑。其实,网上举报是一条更便捷、保密和安全的“快速通道”。全市三级检察机关联网互动的“上海检察机关举报网站”保密措施得到国家保密局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准认可,是目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中使用密级最高,保密度最好的网站。

金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右二)带领检察干警
在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及法律咨询

“举报宣传周”活动中的金山区检察院举报宣传点现场

金山区检察院检察长严明华向群众分发法制宣传资料

奉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恒进(左二)带领检察干警
在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及法律咨询

奉贤区检察干警向群众分发法制宣传资料

生动的法制宣传栏版面吸引了群众驻足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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