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市3名高级检察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批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这是从3月1日召开的本市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会议上传出的信息。
被首批授予全国检察业务专家称号的高级检察官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副检察长周永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龚培华。
去年8月,高检院正式启动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工作,并出台了《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办法(试行)》。首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从主管或从事侦查监督、公诉、职务犯罪侦查等主要业务工作的检察官中选拔、评审产生。检察业务专家每两年评审一次。其中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以上领导干部不参加评审。
在经过高检院成立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评审委员会、资深专家学者、检察官、法官及优秀律师等组成的专业评审委员会的严格初审和现场复审后,来自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的42名同志被高检院首批授予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称号。这些检察业务专家将享受专家津贴,可以参加研究重大业务问题,研究有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参加查处全国或全省有影响的大要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全国首批检察业务专家称号授予仪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接见首届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郑鲁宁
颁发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副检察长周永年
颁发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证书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龚培华
颁发全国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