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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份新闻发布会 努力遏制公权“私化”“寻租
 
  (2005年09月21日)
 
 
 

   

 

新闻发布会现场

 

    为有效减少和杜绝将国家赋予的公权“私化”、“寻租”等现象,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职务犯罪预防,成为今年本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全市已就29个重点项目开展预防犯罪工作,并初见成效。市检察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 


   
据统计,1999年至2004年的六年中,本市检察机关查处的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属于行政执法机关的有185件,其中大要案占71.4%,这些违法犯罪情况具体表现为:
 


 
  一是滥用职权谋私利。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无利“不作为”,有利“乱作为”。如本市某区陆上运输管理所四名行政执法人员,在20011月至200312月间,分别利用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的职务便利,接受客户请托或基层受理单位经办人的说情、打招呼,故意违反国家养路费征收规定,不征或少征公路养路费,造成国家上百万元财产的损失。这四名行政执法人员因涉嫌滥用职权罪,目前已受到法律追究。
 


 
  二是执法随意性大。在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时,部分执法人员常以"上限"给当事人施加压力,致使人情案、关系案增多。如某区工商局检查中队在查处一起违反工商管理法规的案件中,查封了某公司无进货发票却在商场销售的进口名牌化妆品。在对该公司销售进口商品是否合法进行调查过程中,公司总经理通过各种关系与主承办人打招呼,主承办人在收受了3万元人民币“好处费”后,仅对该公司罚款50万元,而将本应没收的价值104万余元的化妆品发还给了该公司。
 


 
  三是监督不力,疏于管理。有的行政执法单位审核工作缺少监督制约,有的违反操作程序,没有真正把住审核关。市陆上运输管理处货运管理科执法人员苏某滥用职权,对申报办理《临时营运证》的假材料予以审核通过,并发放了年度《临时营运证》,造成国家少征收公路养路费25万余元。
 


    
行政执法是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的基本形式和经常性工作,各级政府都有行政执法权,如果这个权力被滥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就会导致腐败,损害群众利益。因此,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权责一致,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今年初,市检察院预防处发出《关于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职务犯罪系统预防工作的通知》后,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纷纷结合本区域特点,针对已发生的案件,查找行政执法单位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亡羊补牢。而在行政执法单位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和开展系统预防,是今年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主要做法,并已收到一定成效。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酌情行使的法定权力。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对提高行政效率、公正执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不够完善,给行政执法留下了大量自由裁量的空间,而行使这种权力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较为集中地反映在拥有裁决权的执法者身上。由具体的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自己的执法范围,制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以减少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纪的一种制度创新。
 


   
去年以来,虹口区检察院预防部门就与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区文化稽查队和区卫生监督所等行政执法单位联手,试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先后推出了试行单位内部标准,把执法的随意性限制到最小化。例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如违反规定,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⒈5万元以下的罚款,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区文化稽查队在制定具体裁量标准时,就分别规定了第一次被查实到第三次被查实时,相同情况的不同罚款金额,尽量做到了罪罚相当,可操作性强。今年,虹口区院又继续配合上述三家单位,开展经验试点和总结推广。今年8月,由交通部上海海事局和虹口区检察院联合拟定的《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实施意见》也已正式下发。


   
而系统预防则是在个案预防的基础上,找出犯罪规律和对策,以举一反三的一种预防方法。今年,某区检察院办理了两起税务人员受贿案。税务专管员王某和杨某在明知两家私营公司有私开增值税发票嫌疑,因分别收受贿赂20余万元和⒏5万元,遂违反规定向该公司发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千余万元。
 


   
该区检察院预防科发现,这些案件的发生主要是专管员与私营业主在长期交往中被拉下水,甚至专管员轮岗到哪里,私营业主便将企业开到哪里。这种情况不仅本区存在,在私营经济发达的郊区都可能存在。该院预防部门认为,要让专管员“不能为”,必须实行管理和审核分离,在私企开业税务登记审核时实行错位审查。即税务小组不定组的相互交叉或所与所之间不定所的相互交叉审核。由于审核人员的不确定性,既可避免一些存有违法企图的私企业主认准一个专管员“攻关”的可能,也可防止税务干部被腐蚀拉拢。该区检察院预防科还发现,上海税收征管系统软件在开发时仅从国家税收是否流失这一角度考虑,只对进项申报、销项申报与税金进行了比对,但进、销项的品名是否匹配,软件中没有比对设置,导致一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私企出现进项与销项品名不一致时,只有凭专管员的能力和责任心才能发现异常,而且,是否向领导汇报,也取决于专管员的素质高低。如果进一步完善上海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对贸易型企业建立产品库存、并增加进、销项的品名设置对比功能,就可杜绝个人素质不高的专管员向进、销项品名不一致的企业发售发票的情况。该区税务部门对检察院的建议非常重视,目前,交叉审核制度已经开始在那里实行,完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软件的工作也正在与区、市税务部门沟通联系中。
 


   
行政执法部门的职务犯罪具有蔓延的广泛性、参与的群体性、情节的细微性、表露的公开性和侵害的直接性等特点。在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系统预防,体现了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本市检察机关将积极依靠各级纪监委,继续大力加强对本市行政执法部门的预防犯罪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和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净化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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