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新闻发布会现场
邹传纪副检察长答记者问
安徽籍来沪打工少女小丽因慕虚荣偷走了好友的包及里面一张有4500元存款的存折,事发后上海市闵行区的检察官将她送进了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进行观护考察。由于表现良好,小丽后来被法院单处罚金,现已在一家合资企业找到了工作。小丽知道,是闵行区来沪未成年人观护体系给了她新生。12日,上海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针对外来人员中失足未成年人犯罪日趋增多,非监禁处置难以落实的问题,上海检察机关参与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工作机制,探索对涉罪的外来未成年人给予平等的司法保护。
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上海检察机关受理审查批捕的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己占到批捕未成年人总数的60%,有的区县已占89%。与此同时因监护条件限制等,对这一群体采取非羁押措施、非监禁刑较少,全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仅占5.9%,而被提起公诉的外来未成年被告人被判处短期刑罚的比例高达90%以上。2003年以来,地处市郊结合部、外来人口多的闵行区,在区政法委的领导下, 检察院与各有关方面协力开展了有益的探索。
他们针对来沪未成年人有的因父母不在身边,有的因父母忙于维持生计,缺少家庭的关爱和教育;在沪的就业、入学相对困难,被主流社会排斥的“边缘化心态”,降低了自律要求等情况,在做好对来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特殊保护工作的前提下,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与本地失足未成年人一样,采取较为轻缓化的非羁押处置方式,具有同等接受教育挽救机会。
2003 年5月,他们与莘庄镇青保办共同建立了闵行区未成年人取保候审观护点,重点对非本市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开展诉前考察帮教取得成功,2004年10月,在区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他们与各相关部门携手,成立了“闵行区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工作总站”,形成了一个由区预防办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以本区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特别是违法犯罪的来沪未成年人为工作重点,以社会工作者作为主要力量,人口协管员和志愿者等为辅助力量的观护工作网络。目前全区各镇、街道成立了13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主要职能是负责开展日常的帮教工作;观护培训活动基地,主要职能是为观护对象提供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益智活动;志愿服务单位则为观护对象提供工作见习、就业指导、学习交流等支持与服务。根据取保候审规定期限,观护工作设置3至6个月的考察期,并专门制定了《观护工作流程》。
“观护体系”的建立,使一批违法犯罪的来沪未成年人获得了新生。安徽籍少女周静(化名)盗窃案。周因盗窃同事价值3200余元的戒指、玉佩等首饰,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完全没有必要判处监禁刑。但是由不在本市的父母担任监外观护人,对周静没有实际约束力。检察官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选择法律允许的财保方式,让周静家人交纳2万元保证金,将其取保候审。交观护站为期三个月的观护考察。对于周的家庭来说2万元算得上是一笔巨额资金了,检察官用最通俗的语言向周静的父母解释了“保证金”的含义,并且告诉他们,这是为增加观护对象的脱管成本而采取的措施。没想到,第二天周静的父亲就将从老乡那里一家家借来的,全是5元、10元票面的2万元保证金送到检察院。父母和检察官的良苦用心给周静很大的触动,她在三个多月的观护考察期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以优良表现赢得了观护点老师的赞许。观护期结束后,闵行区检察院对周静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全部发还了2万元保证金。
据了解,2003年至今闵行区院已将15名被取保候审的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观护体系考察帮教。其中4人被不起诉、5人被起诉到法院,其余6人仍在考察帮教之中。取保候审期间,无一人脱保,也无一人重新犯罪。2002年至2004年三年中,全市有40余名外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经考察帮教取得预期效果,被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占同期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