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检察新闻 检察文化 专题聚焦 检察视频
  举报专线 监督信箱 申诉窗口
  首页 > 检察新闻 > 检讯快递
 
新闻发布 静安区院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生取得良好效果
 
  (2008年03月26日)
 
 
 

325,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静安区出台检察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程序性规定,为促进和谐、服务民生开展有益尝试并取得良好效果的情况。 

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市检察院新闻发言人介绍,静安区检察院自去年起,在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中,将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检察机关服务大局、执法为民、促进和谐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在实践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检察机关中制定、推出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意见》下面简称(《意见》)。这部包含5项共计15条的服务保障民生措施意见,涉及检察工作控告申诉、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环节,涵盖检察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 

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第一新闻发言人邹传纪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第二新闻发言人朱柏辰发布有关新闻  

  

新闻记者提问 

  

 新闻记者提问 

静安区检察院检察长罗昌平答记者问

与会媒体记者 

在第三项“建立健全检察工作机制,积极化解涉及民生矛盾”中,对人性化接待机制和诉讼参与人权益保障机制进行了细化。提出对待“三类”特殊对象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接待老年当事人的,要表示对长者的尊重,提问时要放慢节奏;询问盲、聋、哑当事人的,采用笔谈或手势交流时要细心,与之建立良好的心理沟通;对行动不便的证人、被害人,应上门取证,对来院的视情将其送回。向证人和被害人取证工作做到“四个一”,即“一声询问、一杯清茶、一声感谢、一张纸巾”,向证人和被害人取证,应先询问对方方便取证的时间和地点等等;在提审、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中做到“三个问清”、“四个注意”:即问清家庭概况,有无需要抚养、照顾人员;问清生活情况,有无正常经济生活来源;问清身体状况,有无重大急疾病,对适龄女性犯罪嫌疑人,是否怀孕及子女安排情况等,并根据具体情况,尽力解决其生活困难。对配合取证的证人视情报销车费或派员送回等。

静安区检察院开展服务保障民生的有益尝试,是从去年初办理的一起盗窃案开始的。来自贵州贫困山区的犯罪嫌疑人程丽(化名)因未能生育儿子,被丈夫殴打继而抛弃,来沪后不久,生活窘迫的她因一念之差在公交车上盗窃了1500元。该院公诉科考虑到作为初犯的程丽在事发后不仅及时退还了赃款,悔罪态度良好,且有两个年幼的女儿需要照顾。承办检察官在收案的第二天,就代表检察院看望了程丽的女儿和临时照顾她们的好心人。

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承办检察官向法院提请加快审理此案的速度,建议对程丽从轻处罚,判处缓刑,好让母女俩早日团聚,最大限度地缓解社会矛盾。在落实缓刑期间专门帮教人员后,程丽的判决很快下达,她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一年。一桩案子从起诉到判决,正常的时限是两个月,这起案件只花了半个月。听到判决后,程丽当场下跪,泣不成声。与此同时,程丽还收到了一份来自静安区检察院“一日捐帮困基金”的募捐款。

(图片资料 张金发摄)

如静安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强奸未成年少女案件中,不仅通过确凿的证据将两名隐藏多年的罪犯送上法庭,伸张了正义,针对原本活泼开朗的未成年被害人变得沉默寡言,晚上睡觉常在被子里偷偷哭泣的情况,具有心理师资质的检察官积极对其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心理压力和影响。该院团员青年还为生活困难的这家人捐款2700元。

为进一步确保每个办案人员对服务保障民生案件在理解、执行上具有统一的认识和规范,防止在工作中出现随意性,将在检察环节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落到实处,静安区检察院结合以往检察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并征求相关执法部门意见,集思广义制定了一部切实保障民生的长效机制——《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意见》。

《意见》的出台,将原先办案中的柔性要求变成了刚性的规定,使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民生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对检察干警在办案中执行《意见》的相关表现及效果,静安区检察院以一案一表的形式,将其列入“案件质量效率自评表”中“办案作风和效率”项目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计入“执法责任档案”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检察干警的考核、晋升、评优和奖惩。

在为期一年多(去年1月至今)的实践中,静安区检察院坚持以法律效果为基础,以社会效果为目的,共办理了292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等直接涉及民生犯罪案件,占同期受理刑事案件总数的54%,其中查办“两抢”案件32起,车扒案件132起,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案件29起,非法经营6起,诈骗案件21起,销售假冒注册商品案件4起,职务犯罪案件17起。加强和公安、民政、街道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配合,协调解决7起案件中存在特殊困难的当事人户口、低保、读书等实际问题,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体会、享受到构建和谐社会的成果。对62起案件积极化解不和谐因素,修复社会关系,促进和解、息诉。干警连续8年将每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的工资捐出,成立“一日捐帮困基金”,用于帮助困难群体。

 

 

 静安区检察院公诉科在去年办理一起数额巨大的诈骗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害人、48岁的胡某因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被犯罪嫌疑人蒋某骗走了住房及全部积蓄共计80余万元的全部财产,连户口也被空挂到浦东一家被动迁企业的“集体户口”上,以致露宿街头、以乞讨为生。该院在严惩这起诈骗犯罪的同时,积极为胡某四处奔走,几个月里他们联系胡的亲属落实亲情关怀,跑公安部门联系户口问题、跑民政部门联系落实城市“低保”问题、跑街道联系胡的居住问题,最终在街道、公安等的积极支持下,胡某不仅解决了户口,还住进了街道养老院。

静安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在办案中发现近几年来诈骗老年人案件有所上升,轻则数百元,重则倾家荡产,他们以区老年大学“乐龄讲坛”为平台,深入5个街道,开展法制宣讲。他们梳理了几种受骗类型,一一提出防范对策,提醒老人不要轻易向对方交底、不要轻易把不熟悉的人带回家、不要轻易把钱交给对方或露财,并告诫老人遇到高额投资回报等“好事”时,务必理性投资、谨慎投资等。去年89两个月的法制宣讲,让700多名老人在拉家常似的轻松氛围中提高了自我保护意识。据统计,在去年前9个月,该院侦查监督科共批捕8名诈骗犯罪嫌疑人,受骗老人达14人之多,而去年10月至今,共批捕了11名诈骗犯罪嫌疑人,受骗老人仅有2人,取得了明显实效。

该院还先后开展了“反扒宣传志愿者”行动、银行综合治理活动等。

 

 

 

 
<< 上一篇  开展检务效能监察 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

>> 下一篇 签订廉政公约 深化系统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