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检察院机关春节后第一个工作日的第一项工作,就是举行全体检察干警参加的加强党风廉政勤政建设干部大会。2月13日下午,上海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蔡旭敏代表市院党组在这个延续了十个年头的“惯例”上作出十项廉政承诺。上海市检察院检察长陈旭主持了会议。吴光裕等有关领导出席了会议。

蔡旭敏代表党组在会上作出的十项承诺是:一、不违反政治纪律,反对自由主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组团结。二、不违反规定任免干部,不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不搞“小圈子”。三、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办案工作。四、不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吃请及其它消费活动。五、不在家里接待案件当事人。六、不违反规定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七、不违反规定插手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经济活动。八、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九、不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影响谋取私利。十、不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他表示,党组全体成员将按照上述承诺严格约束自己,为全体干警做出榜样,同时欢迎进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建树形象。


据悉,在过去的一年,上海检察机关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陈良宇严重违纪问题审查情况和处理决定的通报》,确保全市检察干警思想统一、认识一致。开展了以剖析“社保资金案”为重点内容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注重预防方针,积极构建惩防体系,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促进了公正执法和廉洁从检。市检察院和一、二分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两级检察机关先后两次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及抓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和落实整改措施;两级检察机关752名党员干部学习对照《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八个严禁”进行自查,填写了“检查表”。对举报领导干部线索进行核查,对反映基层检察院个别领导违规购房问题,首次使用了函询方式进行调查了解,澄清了事实。
在过去的一年,全市各级检察院共开展检务效能监察31项,围绕执法办案中的重点工作和重点环节,开展检查和监督,发现和整改问题,促进了执法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