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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通报上海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2008年01月14日)
 
 
 

113,市检察院向新闻媒体通报上海检察工作会议精神。

  200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

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光裕在上海检察工作会议上总结五年检察工作时认为: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谋划发展、部署本市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在八个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即:主动适应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服务大局的意识有新增强;不断端正和统一执法思想,执法水平有新提高;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维稳工作取得新成效;坚持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为民有新举措;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和工作创新,特色工作形成新亮点;以专项工作、专题调研为抓手,抓住重点、破解瓶颈,整体工作有新发展;立足根本,着眼长远,基础建设有新进展;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面对刑事案件高发、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的严峻形势,全市检察机关把工作标准定位在促进社会和谐上,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共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3092人,同比上升49.3%,提起公诉77257115165,同比上升51.2 %和54.6 %。检察机关把打击刑事犯罪的锋芒始终对准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以及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共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864人,提起公诉1268919806人,组织全市性集中公诉31次、区域性集中公诉1102次。

 

 

与此同时,坚持惩罚、教育、矫正并重,加强逮捕、起诉条件的研究,开展量刑建议工作,依法扩大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审理的适用范围,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防”一体化办案机制,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当事人和解制度,积极运用非羁押性、非监禁化、非犯罪化的措施努力挽救罪犯,减少社会对抗。五年来,对57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建议适用“两简”程序审理案件41222件,委托人民调解轻伤害案件54件。

在深入推进平安建设中,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461名不捕不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了帮教,结合办案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法制宣传,加强堵漏建制,提出检察建议1537件,积极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坚持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共受理来信来访69330件,处理“两访一户”案件261件,化解各类涉检信访149件,在检察环节上有效防止了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发生。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21582447人,其中大案1847件,要案417件。在职务犯罪多发高发的重点行业开展系统预防135项,在世博会园区建设、洋山深水港等45个市、区级重大工程中开展专项预防,积极探索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工作,监督立案6581369人,依法追捕1739人,追诉1103人,提出刑事抗诉128217人,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71件,对认为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支持督促民事起诉3件,对2120件认为不当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提出不同意见。把加强监督与查办违法问题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促进司法公正,共立案侦查司法干警职务犯罪案件7684人。在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共对1118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对892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制定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被害人诉讼权利等制度,落实诉讼权益保障措施。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3人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有6人获得“全国十佳公诉人”、“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有11人被评为全国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一、二分院、铁检分院和19个区县院、3个农场院全部跨入了市级文明单位的行列,涌现了“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全国模范检察官”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上海检察工作

吴光裕检察长指出,上海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核心,以加强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主线,以检察改革和工作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和管理科学化建设,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努力为上海加快落实 “四个着力”、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建设“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国际化大都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吴光裕检察长要求全市检察机关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正确处理监督、制约和配合的关系,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要通过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把检察工作的发展落实到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

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检察机关必须立足检察职能,把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全面体现政策。要努力把握好维护群众利益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结合点,切实做到既有力“维权”,又有效“维稳”,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扩大和解、息诉等司法手段的运用,在执法办案中妥善处理好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综合运用教育疏导、困难救助等方式,力促矛盾的妥善化解,进一步巩固社会稳定的群众基础。

要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积极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要落实中央的要求,坚决惩治腐败,加大查案工作力度,体现检察工作锋芒。要保持反贪查案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保持案件总量的相对稳定,保持大要案比例;要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共关注度高的部门的犯罪案件,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案件,着力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犯罪案件;要进一步加大反渎职侵权查案力度,提高统筹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突破案件、综合运用法律、侦查组织指挥和一体化掌控办案全局五个方面的能力;要在提高主动发现线索的能力上下功夫,深入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深化侦查机制改革,积极推进侦查一体化机制和以市分院为主体查办重大疑难案件的工作机制;针对职务犯罪的新变化、新特点,加强侦查对策研究和侦查技能训练,提高侦查能力。

 

 

在加大查案力度的同时,要进一步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与纪委、监委等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形成合力。结合办案把公共权益、公共项目、公共资金管理中的职务犯罪作为重点,加强对典型案件发案原因、特点的剖析,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职务犯罪的防控治理;要充分重视制度建设对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保障作用,积极运用检察建议,推动预防职务犯罪地方立法、行政执法机关立规、行业系统立制,促进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建设。

吴检察长要求全市各级检察机关要明确责任,理清思路,集中智慧和力量,用新的举措、新的姿态、新的精神风貌,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努力开创上海检察工作的新局面。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蔡旭敏在总结讲话中,对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积极做好今年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各项检察工作提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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