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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全市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能情况
 
  (2007年10月15日)
 
 
 

11日下午,市检察院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七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履行侦查监督职能的情况。据新闻发言人介绍,20009月根据修改的“97刑诉法”有关精神和高检院的统一规定,本市检察机关的审查逮捕法律监督职能,转变为侦查监督职能,本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部门正式更名为侦查监督部门,由此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进入了新阶段。

 

市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会场

 

市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阮祝军主持新闻发布会

 

市检察院第二新闻发言人朱柏辰新闻发布

 

市检察院监督处副处长陈卫国答记者问

 

七年来,本市检察机关在履行侦查监督职能过程中,得到了公安、法院以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七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逮捕129914人,年均增长8.54%。批准逮捕122662人,年均增长8.76%。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23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24件。结合审查逮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出加强教育管理,预防犯罪,促进堵漏建制等内容的检察建议1976件。七年来,全市共批准逮捕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嫌疑人16245人,取得较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新闻发言人指出,刑事立案监督是"97刑诉法"针对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而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七年来刑事立案监督取得了突破性发展。2000年本市监督立案仅44件,到去年为176件,监督立案数年均增长50%。同时监督的质量和效率有了很大提高,2001年刑事立案监督开展后,当年被批捕、起诉的案件,占全部监督立案案件的53.6%48.1%,到2006年上升至63.1%61.9%。这些年来监督立案后被法院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有18人。检察机关还积极整合内部资源,形成了内部立案监督互动机制,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向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441人。

 

记者提问

 

记者提问

 

新闻发言人指出,检察机关加强侦查活动监督,核心是形成打击犯罪合力,强化人权保障,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办案质量,通过介入侦查活动,加强对案件管辖、案发经过、逮捕执行等环节开展对侦查活动监督,既帮助解决侦查取证面临的困难,又强化了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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